释义 |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拨打电话报案。避免因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损失部分得不到赔偿。 2.协助查勘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3.会同检验,确定损失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4.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并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及其他证明。 5.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