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子盗窃130瓶茅台,被判十年有期徒刑 |
释义 | “我多年“从业”经验的直觉告诉我,这家应该是常年无人居住”祖某在法庭上陈述道,并当庭陈述了他的作案手段:用小纸条塞进门缝,如果说过了两天,小纸条没有掉下来,那么这家没有人居住的几率就很大。 2021年11月24日,祖某经过长时间的踩点和蹲守后,携带作案工具来到金某家外,随后采取破窗的手段强行进入金某家,祖某在金某家的储物室发现了大量的茅台酒。 当天,祖某就从金某家偷走4箱6瓶装的飞天茅台,次日凌晨,祖某再次来到金某家,偷走5箱6瓶装的飞天茅台以及6箱12瓶装的飞天茅台。25日,祖某再次来到金某家,偷走2瓶30年的茅台酒,5瓶15年的茅台酒以及1瓶2005年的茅台酒。 2021年11月30日,祖某将偷来的茅台酒中的6箱6瓶装的茅台酒以104000元的价格卖给了烟酒店的老板,随后又将1箱12瓶装的茅台酒以39500的价格出售给了烟酒店的老板章某。 金某12月8日发现家中被盗后,便立马报警,警方很快便将祖某抓获归案。 经鉴定,祖某盗窃的132瓶茅台酒中除了2瓶为假冒的,其他的130瓶均为真茅台,市场价为565800元。 祖某的直觉虽然正确预测了金某家中无人,但是他的直觉却没有告诉他,等待他的将会有十年的牢狱之灾。 依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那么盗窃数额是如何界定的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经鉴定祖某盗窃金额高达56万有余且其行为属于入室盗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对祖某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最终,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祖某十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万元。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