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过户时可以委托办理吗 |
释义 | 一、可以委托买房方办理过户吗 可以委托买房方办理过户,委托手续齐全即可。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一、夫妻双方买房名字可以只写一方吗 婚后买房子是能只登记一人姓名的,但是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夫妻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卖房吗 夫妻一方可以委托另一方卖房。但是需要委托公证书。委托公证书的办理流程为: 1、委托双方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具有法人资格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携带双方签订的委托书、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等材料,共同到所在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各项材料; 2、公正机关工作人员对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办理登记。 三、男方委托女方买房,女方提出分手,需要退还吗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这是男方对女方的一个赠与行为,男方赠与女方该笔钱款时,是否有彩礼的性质,要看男女双方的约定,你可以提供一定的证据来证明,其次,如果男方提出分手要求返还,女方应当全额返还的,女方以已经买房而不返还,理由不成立,再次,关于委托买房,是否存在委托协议,委托事实,女方事后的追认行为,是否构成民法上的委托,需要通过证据加以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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