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法定继承,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
释义 |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其个人合法遗产的继承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遗产继承的一种法律活动。在遗产继承出现下列情况时,适用法定继承: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 2、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 3、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 5、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 一、遗嘱无效走法定继承吗? 遗嘱无效走法定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所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也没有订立其他有效的遗嘱,则会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二、遗嘱继承适用条件如何 遗嘱继承适用条件具体如下: 1、立遗嘱人死亡。《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因而,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 2、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 因此,只有在被继承人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者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遗产可以依据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 3、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且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4、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 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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