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交付地点应与履行地相同。履行地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若无约定则根据法律规定确定,如不动产属于履行地,货币则以接受货币一方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则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法律分析 交付地点可以约定为合同履行地。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确定方式为: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履行地或履行地点不明确,交付不动产的履行地为不动产所在地,给付货币的履行地为接受货币一方,其他标的的履行地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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