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后应该做什么 |
释义 | 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后,应该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一般的流程如下: 1、填写登记申请书; 2、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变更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一、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一般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卖私有房子需要什么手续? 卖私有房子要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收到房款。交付房屋; 3、到税务局缴纳契税等税费; 4、与买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5、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完成变更登记,颁发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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