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教师初级职称评定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思想,遵守国家宪法与法律。 2、认真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能够以十分积极的精神态度完成本职工作。 3、如果教师具备的是大专学历,那么在进入到中小学教学岗位上之后,具备见习满1年的条件,并且还通过了考核,有机会后的初级职称。 4、具备了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的教师,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上见习满1年的时间之后,经过考核达标可获得初级职称。 职称评定的好处: 1、职称评定是对教师能力的一种认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调动教师在教学服务上的积极性。 2、在职称评定得到了提升的基础上,教师在岗位上的福利待遇也会随之有所提升,对个人职业发展有所帮助。 教师初级职称评定的难度,并非是特别高的,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进行申请。而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还可以申请初级以上的职称,这样会有助于在待遇上得到提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