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间的互相扶养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夫妻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双方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生活上互相扶助的义务。夫妻之间互相扶养,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必然要求,并在共同生活中实现。 那么夫妻之间有什么义务? 夫妻双方共同的权利义务包含的内容有: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综上就是夫妻之间的义务,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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