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驶证发证日期是不是年检日期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同类型、不同使用时间的车,年检规定是不一样的。 1、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免上线检验,需每2年申领1次年检标志;超过6年的,从第六年开始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年检日期以行驶证附页上标注的检验有效期为准,一般建议提前2-3个月进行年检。如果行驶证上标注“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1月”,那么应尽量选择在11、12、1这三个月内进行年检。如果逾期未审,属于脱审行为,如果上路行驶,则会被罚款200元,扣3分,还会处以扣车处理。当事人应当在30日内携带相关证件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同时申请补办车辆检验手续,但机动车需要采取拖曳方式,不得上路行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规定: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 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 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因机动车丢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 第十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第一百零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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