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位置在哪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南路2号一楼104室 二、如何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 对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另行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需要符合哪些情况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劳动能力的复鉴: (一)享受伤残津贴和护理费的人员距前次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变化时,可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经办机构也可每两年提出安排复鉴一次,以便随伤残情况变化调整待遇; (二)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结论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伤残等级重新评定后除一次性补助以外其他待遇相应调整。 四、北京劳动能力再次鉴定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