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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日记:违法还正义,无知则无畏?
释义
    
    有个小企业,被离职的员工回头告了,老板今日派人咨询,都是一些老掉牙的问题,但是,来者的认知,让我很吃惊!
    1、基本工资都发了,绩效提成有点复杂,但早晚都会发的,不行吗?员工总共工作7个月,已经辞职2个多月了,还有3个月的提成没给,企业倒过来埋怨员工无理取闹。绩效也好,提成也罢,那都是工资的组成部分,支付周期一般应按月结算。离职的员工,在工作交接完毕时就该结清。企业拖欠、克扣工资,莫怪员工不讲武德。2、很多企业,都是过了试用期,转正之后才买社保,没有错吧?他们说的是事实,社保成本很重,很多企业能省则省。但这样操作,着实与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相违背,按法律规定,入职第一个月就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3、人事曾叫员工签劳动合同,员工有事没来,后来人事把这事忘了,也要给双倍工资吗?工作7个月还没签合同,当然要支付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起算。早期,如果是员工故意不签合同,主动权还在企业手里,可以通知解除劳动关系,而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入职一个月内)。来者还问了其他问题,都夹带了常识性、习惯性错误,而且不自知。比如,他们喜欢签短期劳动合同,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竟长达3个月甚至6个月。他们想:其他企业都是这样干,我们也这样干,员工也没异议,那就应该是合法的。不知道,他们还有多少“奇思妙想”,我恐怕也无法一一纠正,再一次深刻体会:企业合规,道阻且长,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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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5 23: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