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标到期申请延期的方式: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最迟十八个月内,由商标注册人享商标局提交相应材料,申请延续,经商标局审查后,确认符合延续条件的,应当发给新的商标注册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