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起诉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最重要的是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起诉离婚需提供以下材料:1、离婚起诉状;2、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3、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或复印件;4、有子女的,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或户口本;5、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民事诉讼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