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员工是企业经营行为的具体运作者,员工的不当辞职,很可能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不良影响。因此,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便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辞职作出反应及应对。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却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在这三种情形中,除第一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都有过错,因此劳动者无须提前预告,便可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举证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工资发放记录 2、社会保险记录 3、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4、考勤卡 5、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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