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开发商破产商铺业主没有优先受偿权。企业破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职工工资、职工保险及补偿金、税款、高管人员工资、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普通债务中的“消费者”的含义为只保护生活消费的限制性解释,消费者应该是为个人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