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刑法理论中如何界定累犯 |
| 释义 | 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即一般累犯。关于特别累犯,《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相关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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