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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丢失,如何进行挂失?
释义
    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后,可到户籍派出所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或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申报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核验身份信息,现场受理,不收费。报案后,开介绍信,登报作废遗失声明,再凭回执和户口本到派出所重新申请身份证。
    法律分析
    1、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户政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须由公民本人提出申请。负责挂失申报工作的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现场受理。居民身份证的挂失申报不收取费用。2、报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介绍信(遗失证明),到报社登报,即遗失声明作废,然后持报社交费回执(凭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重新申请身份证。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身份证挂失手续?
    办理身份证挂失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您需要尽快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挂失手续。在办理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其次,填写挂失申请表,详细说明身份证丢失的情况,并签字确认。接下来,缴纳相应的挂失费用,一般为数十元人民币。最后,领取挂失证明,并妥善保管好该证明。请注意,挂失后,您需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以确保您的身份和权益的合法性。如果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办理挂失手续需尽快进行,以防止身份信息被滥用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
    结语
    办理身份证挂失手续需要尽快进行,以确保个人身份和权益的合法性。您可以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或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户政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挂失申报须由公民本人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会核验身份信息并现场受理,不收取费用。办理挂失手续时,请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并填写挂失申请表。缴纳相应挂失费用后,领取挂失证明并妥善保管。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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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8: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