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行为的追究应当由国家机关依法进行,不能进行和解。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合法代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如果犯罪行为是属于被害人个人的私人权益受到侵犯,被害人可以自行向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被告人提出和解请求。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犯罪行为的追究由国家机关依法进行,不能进行和解。 2.《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条:被害人或者其合法代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和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受到损害的,被害人有权要求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或者犯罪被告人达成民事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