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指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是没有领取结婚证,没有结婚证,意味着在法律上并不是夫妻关系,夫妻关系间的权利义务无法适用同居关系,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但是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如果双方不想再继续生活下去,那么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分割呢?民法典仅就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之前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处理进行了规定,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未对其他情况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在审判实践中,同居生活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可以根据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照顾妇女儿童,过错程度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 有更精彩的观点,欢迎大家来讨论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