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关系的财产怎样分割 |
释义 |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1、“约定优先”,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2、无约定的,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财产,原则上采用谁购买归谁所有的原则(不动产除外,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以登记为准)。但对于双方均有所出资,并且由双方共同使用的财产的归属问题,通常按共同共有原则处理。当事人在非婚同居期间,还必然要发生日常家务产生的债务,比如饮食、衣着、文化、娱乐、医疗、子女教育等。对于这些日常家务,一般根据谁支出谁负担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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