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是: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明确的 诉讼 请求;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无关等条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