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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警队证据公开 -交通事故处理
释义
    法律分析:
    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已取得的证据。证人要求保密的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在证据公开的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交警报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按照规定开展补充调查。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准时到场,无故不到场的,视为对证据没有异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条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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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9: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