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如何办理公证 |
释义 | 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由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等等。 一、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4、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5、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6、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7、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二)遗嘱继承应提交:1、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2、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人去世后怎么公证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三、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如放弃继承,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公证处《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书》原件;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遗产为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亲属证明; 3、公证员审核材料及《公证申请表》; 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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