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宣告死亡会怎么样? |
释义 | 老钱常年在外务工,某次发生泥石流,从此老钱的家人便联系不上他。多年过去,依然音讯全无。老钱的家人通过咨询律师知道可以去法院申请宣告老钱死亡,后法院作出判决,宣告老钱死亡。 一.宣告死亡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两年时间的限制。” 由此可知,宣告自然人死亡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时间期限。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两年后才可以向法院申请,但如果与该意外事件有关的机关可以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则不用受两年时间的限制,利害关系人可以据此证明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2)申请主体。申请主体范围包括了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和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其申请也没有先后顺序。 (3)只能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他任何机关都不可以作出宣告一个自然人死亡的判决,人民法院在受理宣告死亡的案件后,一般会先发公告,公告期一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不可能生存的,其公告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会依据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相应的判决。 二.宣告死亡的后果是什么?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在公民被宣告死亡之后,其带来的法律后果是其民事主体资格丧失,以死亡人为民事主体的一切民事法律关系结束,并且结束婚姻关系。死亡宣告作出后,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当然的解除,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而其继承关系就此开始。根据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死亡宣告作出后,产生以被宣告死亡人为被继承人的继承法律关系,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在了结被宣告死亡人的其他财产关系后,继承人可以分割剩余财产。 三.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并没与死亡怎么办? 《民法典》第四十九条规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响该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宣告死亡的目的并不是要绝对地消灭或剥夺被宣告死亡人的主体资格。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可能并未死亡,只是在法律上被宣告死亡。如果在其被宣告死亡但并未死亡的期间,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旧发生法律效力。比如上述案例中老钱如果没有死亡,虽然被法院宣告死亡,但他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如购买日常用品、租赁房屋等是有效力的。 四.“亡者归来”了怎么办? 《民法典》第五十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第五十三条规定:“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