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公司清算程序: 1、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同时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公司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2、法院立案受理后,发布公告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 3、法院可依法直接审查公司是否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作出宣告公司破产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