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的月工资乘以二。但是,如果劳动者提出不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的月工资乘以二,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十二个月。 如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13146663812,安启博律师随时为您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