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用电费用高,合法吗? |
释义 | 商业用电费用高 底商抱怨:垄断售电不合理 物业声明:提供代收费的有偿服务 小区底商李女士反映,她家租用的门店内,商业用电费用太高,每度电高达1.25元,且不能从国家电网直接购电,只能在小区物业部门购买。她认为物业垄断售电的行为很不合理。物业负责人:合同中有相关规定,物业只是提供代收费服务。 李女士讲述,去年11月份,她在小区一期商品房租下一个门店,做生意,到现在已经有近一年的时间。“门店里所用的电直接从小区物业购买,1000元钱800度电。夏季的耗电量比较大,现在每个月要消耗3000元左右的电费。”李女士说,她也在网上查询过本市商业用电的阶梯收费情况,物业规定的用电单价已经接近用电尖峰时段的电价。她也曾咨询过国家电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但都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一同在附近租门店做生意的其他底商也常抱怨,物业垄断售电,电价过高,却不能从国家电网直接购电,李女士和同在此处做生意的底商都感到很疑惑。 根据《河北省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冀价管【2015】78号文中,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南、北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不含化肥生产用电)价格分别降低0.1139元、0.0647元。其中,河北省南部电网销售电价表中,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在划分的五个用电时段中,尖峰时段的电度电价最高,电压等级不满一千伏时,每千瓦时1.1732元;电压等级1-10千伏时,每千瓦时1.1492元。 小区商品房底商与物业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其中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中,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本小区按照市场调节价以包干制的方式进行收费,其中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电费每度电按照1.25元收取,如遇国家电费调整,电费随之调整。同时第六条也明确规定,物业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自身的经营能力接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为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提供代收费的有偿服务(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范畴)。上述费用标准按照政府规定执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商品房的用电费用标准按照政府规定执行的同时,也会参考市场调节价。对于电价的制定,根据商品房的用电情况,同时也会参考周边小区同类商品房的电价标准来合理确定。 陈静律师认为,小区内的水、电、热力相关费用的收费主体对应的是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热力公司。为了方便小区居民缴费方便,以上公司与小区物业公司可以签订委托合同。由物业服务公司接受委托依据总表统一向小区业主代收相关费用,再将相关费用转交给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热力公司,由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热力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服务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超越电价管理权限制定电价。同时《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因此,该小区物业收取费用如果再电价标准幅度之上收取电费则不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应当正常收取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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