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调解结案后能否追究刑事责任? |
释义 | 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害人通常不会再次违反该协议。不过,协议的达成并不代表被害人可以立刻获得无罪释放。在公诉案件中,即使被害人谅解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法院仍需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被害人谅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并不能完全避免刑事程序的启动。 法律分析 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害人通常不会再次违反该协议。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做出决定,协议的达成并不代表被害人可以立刻获得无罪释放。但是,如果被害人能够获得被害方的谅解,那么在处理过程中可以考虑酌情从宽。 刑事诉讼法引进了刑事和解程序,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从宽处理。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公诉案件,即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二家和解了,法院仍然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刑事和解的范围 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对于自诉案件双方自愿可以和解,而对于公诉案件一般不适用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不真诚悔罪的、被害人不谅解的、非因民间纠纷引起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渎职犯罪、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过失犯罪、五年之内曾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和解。 二、刑事诉讼法被害人谅解和刑事和解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被害人谅解和刑事和解的区别是: 1.刑事和解,是指在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 2.被害人谅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就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损失及赔偿与被告人进行沟通与磋商,进而达成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结语 刑事和解可以有效缓和社会矛盾,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可以酌情从宽处理。但是,在公诉案件中,即使被害人谅解,法院仍需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和解和被害人谅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主要适用于公诉案件,而后者主要适用于自诉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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