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人指依法律或者是法人章程规定法人行使职权的人。 法人的职权,大多数情况下有的是接受法律规定的,也有情况是有的是由公司决定的。具体说来,职权有: (1)法人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文件。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身为为代理人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法人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一、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法人代表既然需要代表公司对外承担所有有关公司事务的法律责任,自然也有权利对公司事务进行干预或者是对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或者表决的权利。当然公司有的时候也会侵害法人的合法权益,此时应当委托公司法律师进行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