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3.1室内空气质量参数指室内空气中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参数。3.2可吸入颗粒物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10m的颗粒物。3.3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利用TenaxGC或TenaxTA采样,非极性色谱柱(极性指数小于10)进行分析,保留时间在正已烷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3.4标准状态指温度273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干物质状态。 法律依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5.1室内空气中各种参数的监测技术见附录A。 5.2室内空气中苯的检验方法见附录B。 5.3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检验方法见附录C。 5.4室内空气中菌落总数检验方法见附录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