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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犯罪第三罪:侵犯知识产权罪
释义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我国的基本国策,重视知识产权发展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成为其应有之义。随着社会上知识产权的拥有量与日俱增,受知识产权财富效应的诱惑,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数量也不断增加。根据裁判文书网站近年案例检索以公司企业为主体的单位犯罪数量,侵犯知识产权罪当属排名第三的企业犯罪类别。
    企业犯罪
    一、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常见罪名
    根据案例检索,从数量上来看,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第一梯队罪名包括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数量占比接近九成;第二梯队罪名包括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案件数量占比不足二成;第三梯队罪名包括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与前述罪名案件数量相比,案件数量较少。
    二、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认定标准与法定刑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下各项具体罪名均存在单位犯罪,如企业犯此类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现针对前述最常见的几种重点罪名,对其入罪标准、法定刑进行分析如下: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量刑: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指违法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指违法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1.具有下列情形,属于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属于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1.具有下列情形,属于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 具有下列情形,属于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五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四)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
    3.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量刑: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指上述情形1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包括上述情形2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或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指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立案追诉标准: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著作权罪规定的侵权复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1.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货值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以上的。
    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六)侵犯商业秘密罪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侵犯商业秘密: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上述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立案追诉标准: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上述规定的造成损失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认定:
    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尚未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的,损失数额可以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合理许可使用费确定;
    2.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后,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的,损失数额可以根据权利人因被侵权造成销售利润的损失确定,但该损失数额低于商业秘密合理许可使用费的,根据合理许可使用费确定;
    3.违反约定、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损失数额可以根据权利人因被侵权造成销售利润的损失确定;
    4.明知商业秘密是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是违反约定、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允许使用,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的,损失数额可以根据权利人因被侵权造成销售利润的损失确定;
    5.因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导致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或者灭失的,损失数额可以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确定。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可以根据该项商业秘密的研究开发成本、实施该项商业秘密的收益综合确定;
    6.因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而获得的财物或者其他财产性利益,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
    量刑:达到上述追诉标准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损失数额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涉案企业应对及合规管理建议
    (一)争取进行知识产权合规整改
    为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检察院在依法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中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包括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还包括人民检察院可据此提出量刑建议或者检察建议、检察意见。
    适用上述合规改革试点,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涉案企业、个人认罪认罚;涉案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承诺建立或者完善企业合规制度,具备启动第三方机制的基本条件;涉案企业自愿适用第三方机制。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适用上述合规改革试点:涉及食品、药品、母婴用品、化妆品等对于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直接影响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的;公司、企业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公司、企业人员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的;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涉案企业应结合知识产权合规要素与合规管理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梳理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规章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制度规范,构建有效的知识产权合规组织体系,健全知识产权合规风险防范机制,弥补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漏洞。
    (二)保证知识产权的获取、维护、使用合规运行
    企业创新,知识产权先行。为保证知识产权的合规管理运行,企业应实现知识产权获取合规、维护合规、使用合规。
    获取合规。企业应及时申请注册登记各类知识产权,明确取得各类知识产权权利的相关措施,包括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具体取得方式、程序等具体措施规定,并明确后续维护或主动放弃的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
    维护合规。对已获取并处于有效保护期或许可期的知识产权权利,制定有关措施以确保可及时支付有关费用、签署有关合同,做好各项权利维护。制定处置和运营知识产权的管理规定,明晰职务发明成果的界定条件,明确委托或合作开发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完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投资、质押的管理措施和工作程序。
    使用合规。结合经营规模与行业特点,企业应注重生产经营各环节对知识产权的使用进行管理,确保合规使用知识产权,尤其是企业采购、生产制造、研究开发、营销销售活动中。如在企业采购活动中,企业应收集相关知识产权信息,必要时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权属证明,如有必要,应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权属、许可使用范围、侵权责任承担等内容,并做好采购渠道、价格等信息资料的管理和保密工作。
    (三)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合规风险处置体系
    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合规风险处置体系包括合规风险的识别预警、应对整改以及评审问责。
    合规风险识别与预警。完善合规风险信息收集机制,通过全面系统梳理,识别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合规风险,包括风险源、风险类别、风险形成因素,对各项合规风险可能产生的影响后果及发生的概率进行评估,据此可将所识别的风险分为三类:重大知识产权风险、中等知识产权风险、一般知识产权风险。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在风险发生时能及时根据风险大小发布相应预警信息。
    合规风险应对与整改。风险应对策略一般包括风险规避、风险承受、风险转移、风险降低等策略,企业应根据不同的风险类型、级别选择适当的风险应对策略,制定相应知识产权合规风险应对总体方案、专项方案。企业合规管理部门或人员,应根据预警信息开展风险排查工作,会同企业有关部门应共同研究出台具体整改方案,按照PDCA的要求落实有关整改,并向企业权力机构汇报。
    合规管理评审与问责。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合规风险管理问责机制。对违反企业知识产权合规义务、目标、制度和要求的人员,进行适当的处罚、处分。企业也有必要对知识产权合规管理过程以及有关奖惩措施进行定期评审,以验证企业防止不合规行为的各项措施是否适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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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9: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