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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的离婚证怎么办理
释义
    法院判决离婚的出具离婚判决书,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效力相同,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在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作出准许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不需要办理离婚证。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形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1.双方经过协议,意见达成一致,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2.双方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可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主持双方调解,签订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不成经法院确认符合规定离婚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决离婚,出具民事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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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