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所谓“气死人”的现象,反映了一种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联系的相关性。根据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和性质。一是行为人明知对方精神脆弱、生理有疾,可能会被气死,而故意追求气死对方的结果,那么,这种以“气”的行为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即构成故意杀人罪。二是行为人主观上存有过错,但不具备追求对方死亡的目的,在纠纷中恶语伤人,侮辱刺激对方,进行精神干扰,这种情况下的“气死人”,本质上构成民事法律调整的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