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案件: 沈某于2019年年初借给朋友林某现金5万元,并写下借条,但借条未写还款日期。2022年年底,沈某因家中有事急需用钱,遂找到林某,要求林某归还欠款,但林某不予理睬。沈某应如何收回自己的借款? 法律解析: 沈某与林某既然在借款后写有借条,说明二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已经成立。由于借条中没有明确还款的具体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沈某作为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收回自己的全部借款,林某应及时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本案中,沈某于2019年要求林某还款未果,也就是说沈某的债权自此时开始遭受林某的不法侵害。所以,沈某只要于其后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 法条链接: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