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坏监管秩序罪应当按照实际情节决定。 刑法规定,犯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构成此罪: 1、在押罪犯殴打监管人员的; 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3、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4、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一、公安机关管辖 按照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除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监管人员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的犯罪、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以及自诉案件以外,其他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 二、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虐待被监管人的主体是: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构成本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虐待被监管人罪是指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