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前调解原则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诉前调解原则:1.自愿性;2.开放性;3.合法性;4.保密性。 一、仲裁条款有哪四个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必须首先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组织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仲裁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请求。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予调解。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原则。3.仲裁组织依法独立行使仲裁权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诉前保全要注意什么问题 诉前保全要注意的问题有:1.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2.申请诉前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情况紧急;3.申请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4.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治安调解的基本条件包括哪些? 1.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2.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调解范围。 3.是已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受到治安处罚的行为。 4.必须是当事人各方有自愿接受调解的意愿。 5.治安调解必须是公安机关认为可以适用调解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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