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坏监管秩序罪判刑标准存在以下四种行为之一,并到达情节严重的程度: 1、在押罪犯殴打监管人员的; 2、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3、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4、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一、虐待被监管人怎样量刑 虐待被监管人的量刑是:1、构成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虐待被监管人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虐待被监管人罪需要以下犯罪构成: 1、虐待被监管人罪的主体限于特殊主体,即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方面由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