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破坏监管秩序罪的量刑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被依法判处刑罚,并被强制在劳改机关服刑的罪犯。一般情况下,该罪主体包括巳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以上刑罚而在监狱、劳改队、少年犯管教所、看守所服刑的罪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 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殴打监管人员的; (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 (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 (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