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的规定为,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包括妻一方或双方从事个体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所得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权利人可通过转让或许可使用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而获得收益,其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