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骗后的一两个星期至三个月均可 立案 ,只要有足够的物证或是人证来证明你确实被诈骗,就可以立案,按照 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一般应在接到报案的七天内告知受骗人是否应该立案。但是这类案子有时候判定较为模糊,可能要先进行提前调查,根据情节复杂度酌情办理。 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立案,具体如下:侦查人员必须在法定 侦查羁押期限 内审结案件。对 犯罪嫌疑人 逮捕 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 的材料,应当按照 管辖 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 立案侦查 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法律客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