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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有哪些?
释义
    民间借贷利息规定及借条书写要点。民间借贷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超过部分约定无效。借条应注明借款人、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借款日期、金额、支付方式、还款期限、利息等。借款人需签名、按手印,担保人需签名、按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院支持按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但不支持超过四倍利率的约定。借条日期应用大写书写。
    法律分析
    一、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支持的违约金最高利息比例是:国家规定的最高利息是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约定的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二、借条的书写应注意的问题
    借条在民间借贷中经常会出现,借条的书写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标题。应写成”借条“,不要写成欠条或收条,因为借条与欠条、收条法律含义不一样;
    (二)内容。借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出借人、借款人的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借款日期、借款目的、借款金额、支付方式、还款期限、借款利息、逾期利息等内容;
    (三)落款。借款人要在借款人处签名并按手印,若存在担保人的,需要担保人在担保人处签名并按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民间借贷的利率在我国的法律上有规定的,高利率的借贷法院是不支持的,民间借贷的年利率超过了36%的,超过的部分的利息就算是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超过的部分,书写借条的时候需要注意将日期写成大写。
    结语
    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包括:国家支持的违约金最高利息比例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约定利率未超过该比例的,法院应予支持;约定利率超过该比例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条的书写应注意标题为借条,内容包括出借人、借款人的姓名、借款日期、借款目的、借款金额、支付方式、还款期限、借款利息、逾期利息等,并需落款签名、手印,若有担保人则需担保人签字、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民间借贷利率超过36%的部分法院不支持,书写借条时需注意日期写成大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应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超过以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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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14: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