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实生活中很多宠物伤人事件其实是因为受害人自身的过错或是第三人的过错而引发的,那么此时是宠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还是有过错的受害人或者第三人承担责任呢?比如,甲带其宠物狗出去散步,甲遇到好友乙便同其聊天,对身边的狗少了些注意,此时丙上来逗狗玩,并拿小石头砸它,致使狗性情大变咬伤了身边的乙,那么乙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归档:“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案例中,乙被狗咬伤,是因丙逗狗所致,丙存在过错。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乙可以要求狗的主人甲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逗狗的丙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先承担了赔偿责任,可以向丙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