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等级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
释义 | 工伤十级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职业病、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等。突发疾病死亡、维护国家利益活动中受伤、军队伤残复发等情形也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一、工伤十级赔偿包括哪些 工伤十级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患职业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结语 工伤十级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可享受相应待遇,包括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和7个月的本人工资,以及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的认定情形包括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患职业病、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特定场景的伤害等。根据具体情况,职工可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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