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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的欠款到期不还怎么办
释义
    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偿还后,对方不偿还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让债权人向对方追讨债权,或者由当事人代偿后,向对方追偿。
    一、夫妻债务偿还规定是什么
    夫妻债务偿还规定是:
    1、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当共同偿还;
    3、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的个人债务是由特定法律事实与债权人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发生前与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婚前夫妻一方承担的个人债务,婚后没有对方向债权人承诺的,不会在原债务人配偶与债权人之间产生约定的债务。债权人也没有法律依据和理由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
    二、民政局离婚协议债务怎么约定
    夫妻一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当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双方都有义务偿还。债权人有权,向夫妻双方中的任一方或者双方,主张债权。但协议约定,不偿还债务的一方还债以后,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离婚协议中,对债权债务约定受法律保护,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至于如何分配,这属于双方合意的部分,法律没办法进行明确干涉。但无论如何约定,均不能对抗第三人,即债权人有权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也可以向夫或者妻任意一方,主张清偿债务。清偿债务的一方,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法律依据如下: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是否可以选择向其中一方追偿
    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放弃对其中一方的追偿。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也可以向其中的任意一方主张债权。即使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全部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夫妻二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对全部债务承担还款义务,因为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承担还款义务的一方事后有权利向对方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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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7:2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