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立门户需要家长同意吗 |
释义 | 一、自立门户需要家长同意吗 自立门户所需要的条件,存在地方性差异,但是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房屋产权登记证书)等,即可申请自立门户。但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分户协议书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资料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单独立户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单独立户,申请人必须具有私有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需持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政务中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分立户手续。 1、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住宅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以家庭关系为主共同居住生活或单身居住在该套住房,需在该房屋所在地址立户的公民。 2、居住在非住宅用房和违法违章建造房屋的,不予立户。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拥有本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担任。未成年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 3、符合当地落户条件或已在当地落集体户的公民(非大中专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需落为家庭户但又不符合家庭户单独立户条件的,经同一设区市市辖区、县级市市区、建制镇(乡、街道)范围内的同一户口性质亲友家庭户户主同意,可将户口挂靠在该家庭户上。 二、家庭户分户需要哪些条件? 户内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办理分户的: 1、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的; 2、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当事人为城市规划区内农业户口的,是否需设定离婚年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农业户口无房产证,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户内成年人结婚后,村委会证明确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 5、户内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一般不得分户。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三、父母同意改姓需要本人同意吗 成年后改姓氏是不需要父母同意的。年满十八周岁即为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自然人的身体和智力发育已经成熟,可以为法律上的任何事,也开始对自己的行为能负责任。本人提申请,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同意,有单位的单位出证明同意,在校学生还需要学校同意的书面材料,把材料准备齐到派出所找管片民警填一份变更户籍的表格,经过审查后未发现你有劣迹前科,然后找派出所所长批准,再到县级公安机关找户政科科长批准,再到主管局长批准后才可以回派出所改名字。姓名涉及到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诸多重大事项,它的变更比较敏感,公安机关对于此事很慎重。如果申请人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因为已经成年,可以参与很多社会事务,所以年满十六周岁改名不易。如果申请人目前正在涉及民事刑事诉讼,不能改名字。户籍信息目前都以统一录入全国人口信息网络,更改有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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