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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济南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释义
    法律分析:
    济南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后可以一次性支取一次;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不能进行购房支取。济南公积金后续缴纳不会自动支取,可以每年申请还款支取,支取额不超过上年12个月的还扣款额,两次申请支取间隔不能小于12个月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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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5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