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房屋转租合同主体是谁 |
释义 | 租赁房屋转租合同主体是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出租人在签订的合同中表示可以实施转租或合同虽未约定但出租人明确表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与次承租人签订新的房屋转租合同。 一、房屋转租有哪些后果 房屋转租的后果如下: 1、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转租合同无效; 2、承租人将房屋转租后,出租人在六个月内知道或应当知道且无异议,视为同意转租; 3、转租的期限一定要在原租赁合同的期限内。 房屋转租满足的条件是: 1、转租需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不能出现禁止出租房屋的情形; 3、转租的居住空间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小出租单位; 4、不能违反最低人均承租面积和居住人数限制。 二、房东同意二房签合同有效吗 生活中,很多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又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通常这种情况我们将原承租人成为二房东,将新的承租人称为次承租人。那么,二房东和次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这得根据出租人的意思表示分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是经得出租人同意的,则该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的履行也没有障碍。如果承租人的转租行为没有经得出租人的同意,那么出租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出租人在知道转租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同意转租,合同有效。另外还有一种情形就是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但是转租的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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