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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责任主体赔偿后,所获得的赔偿是否会影响其他救济性质的获得?
释义
    法律分析: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雇主对员工的工伤有责任进行经济赔偿和治疗救助,这被认为是雇主的基本法律责任。因此,如果合法的工伤责任主体已经赔偿了工伤损失,那么受伤员工将不能再从其他救济措施中获得额外的赔偿。
    然而,如果工伤责任主体不是雇主,而是其他单位或个人,那么员工可以对该单位或个人提起其他救济诉讼并获得赔偿。此外,员工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获得以社保、福利、救济金等形式的多种救济,并且这些救济是独立于工伤责任主体经济赔偿的。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承担。”
    3.《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六条:“具有独立诉讼权的权利人主张损害赔偿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包括损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受损人的情况、赔偿人的情况等因素,确认索赔的内容和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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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7: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