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便利 |
释义 | 开设赌场罪的主要特点是吸引大量赌客、赌资巨大、社会危害严重。无论开设者是否获利,一旦赌场开始运营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构成犯罪。无论赌场是否公开,提供赌博用具给他人赌博也属于犯罪。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开设赌场罪的特点是:因为开赌场,吸引别人赌博,赌博人数多,赌资金额大,赌场收入更丰厚,社会危害更大。 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了本罪既遂,这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利无关。 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是否公开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滥用职权或职务便利的行为 滥用职权或职务便利的行为是指在担任特定职务或拥有特定职权的情况下,以个人私利为目的,违反法律、规章或道德准则,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从中获取不当利益或给他人造成不正当损失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侵害了他人权益,破坏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破坏了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滥用职权或职务便利的行为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等。对此,我们应加强监督机制,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公共权力的公正行使和职务的廉洁履行。 结语 开设赌场罪的特点是:吸引众多赌博人员,赌资巨大,赌场收入丰厚,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无论开设者是否获利,一旦赌场开始运营并有人使用,即构成犯罪。提供赌博用具的场所是否公开不影响犯罪成立。对于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者,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滥用职权或职务便利的行为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破坏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要加强监督机制,加大打击力度,严惩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职务廉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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