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就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每人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帐户。个人帐户用于记录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份的利息金额。个人帐户是参保人员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发生流动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也随之转移。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以及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当职工办理退休时,如果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则依据个人账户计算养老金每月发放金额。当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候,则个人账户随同转移。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资金内容: (1)当年缴费本金; (2)当年本金生成的利息; (3)历年积累储存生成的利息。 资金特点: (1)自我保障; (2)完全积累制; (3)一般为缴费确定制。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